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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艾”宣传成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4:02 深圳特区报

  《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图为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计生中心、计生科研所近日联合开展有关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咨询活动,并免费发放安全套。本报记者许光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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