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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表彰安徽省文明风景旅游区和安徽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的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5:23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根据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徽省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文明办字[2005]2号)要求,各地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省考评组对各地推荐的安徽省文明风景旅游区进行测评,依照测评成绩,形成了8个安徽省文明风景旅游区(其中,有2个已分别获得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和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不再公示)和11个安徽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凡以单位名义

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名。

  公示时间:2006年2月13日—2月20日联系电话:0551—2607709邮编:230001地址:合肥市长江路39号省委大院内省文明办综合处

  省文明办

  省建设厅

  省旅游局

  200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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