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陕西商南审计局长撞死人续:亲戚替其顶罪(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7:33 华商网-华商报
陕西商南审计局长撞死人续:亲戚替其顶罪(图)

闭门在家的卢双灵昨日出现在自家阳台上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本报讯 2月4日下午商南县审计局一辆违规配置的警车在县城附近肇事,造成一人死亡。目击者称,肇事警车上只有一人,此人就是商南县审计局局长卢双灵。

  2月6日卢双灵的连襟、商南县疾控中心司机李育宝来到商南县交警大队,声称肇事时是他驾驶,卢双灵只是坐在车上。卢也持这种说法。

  2月9日本报报道此事后引起强烈反响。商洛市领导批示依法查处。当晚,李育宝在卢双灵及他人陪同下来到死者家中,向死者家属道歉,谎称自己是肇事者。

  2月11日上午李育宝来到交警大队,改口称

车祸发生时不在车上。同日上午,卢双灵来到商南县公安局,交待他才是真正的肇事者。

  2月11日晚卢双灵来到死者家中,首次向家属承认自己是肇事者。他说之所以让人“顶包”,是因为把局长的官位看得太重。

  2月12日死者家属领到了

交通事故认定书。商南县交警大队认为:肇事者卢双灵负主要责任,死者负次要责任。

  商南县审计局警车交通肇事撞死人,肇事者神秘面纱终于揭开。昨日上午9时许,商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将该起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死者的丈夫朱金亮手中,认定交通肇事者正是商南县审计局长卢双灵本人。

  商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今年2月4日,卢双灵驾驶“陕HA096警”,与同方向行驶的赵秀华驾驶的无牌大阳90-3B型两轮

摩托车发生碰撞,赵秀华受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该认定书称,事故原因为:一,卢双灵驾车中未确保安全行驶,与前车未保持安全距离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二,赵秀华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且未戴安全头盔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

  经商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月10日研究认定,卢双灵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赵秀华应负次要责任。

  西北政法学院张西安副教授认为,卢双灵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而在卢双灵让其亲戚李育宝“顶包”的过程中,卢双灵的行为涉嫌伪证,李育宝则涉嫌伪证和包庇。但李是否构成犯罪,则须视其情节轻重而定。

  同时,张西安认为卢双灵、李育宝到公安机关推翻以前的证言、澄清事实的行为应算自首。而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的贾海明律师则认为,卢双灵肇事后一度企图让人“顶包”,这种行为已经构成逃逸,后来卢见掩盖不过去,才如实交代,这怎能算是自首?

  另外,贾海明律师还认为,卢双灵除了认定书中所说的过错外,还有一个过错,就是非法驾驶车辆———非警务人员却驾驶违规配置的警车,执法机关在做出责任认定时似乎忽略了这一点。他认为,卢双灵应该负全部责任。

  死者家属:七大问题质疑“认定书”

  昨日,商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时,死者家属没有在认定书上签字。死者丈夫朱金亮和两个女儿等认为,尚需质疑七大问题。就此,记者采访了商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胡正启和办案民警。

  疑问一:肇事者是否延误了抢救时机?

  死者丈夫朱金亮:根据事后到现场了解的情况看,县审计局局长卢双灵驾警车将我的妻子撞伤后,没有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救人,而是在等急救车,从车祸发生到人被抬上急救车至少有半个小时。

  胡正启:这个问题交警部门无法回答,因为当时他们(交警)尚未在现场。

  疑问二:警车肇事时是否留下刹车痕?

  死者家属:据了解,从警车与摩托车撞击点到警车停放点相隔数十米,现场根本没有留下刹车痕迹。这是指控卢双灵酒后驾车的一个证据。

  胡正启:根据现场勘查结果看,警车肇事后没有留下刹车痕迹,酒后驾车、司机视力或视线不好、操作技术差等原因,都有可能造成这种无刹车痕的现象。

  疑问三:为何不给肇事者做酒精测试?

  死者家属:从事故发生当晚至次日凌晨2时许,多次向县公安局和交警大队提出对肇事者做酒精测试,但至今日,也没有见到交警部门做的酒精测试。

  胡正启:交警赶到现场时,只有肇事警车,没见到肇事者。接到家属要求后,事发次日凌晨,交警赶到商南县医院,但医院说抽血化验酒精测试做不了。还有一个原因是,当时尚未有足够证据能证明肇事者的身份,所以酒精测试就没有做。在这起事故中,假如卢双灵真的是酒后驾车,结果也会是负主要责任。

  胡正启还表示,在县审计局长卢双灵不承认的情况下,他们充分调查做出认定,体现了他们执法的公正性。他们曾拍摄审计局局长卢双灵、其连襟李育宝等十多人的照片,在事故发生现场走访调查,寻找目击群众辨认,从而确定肇事者就是卢双灵。

  疑问四:究竟什么原因导致伤者死亡?

  死者家属: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没有明确告知,我们的亲人究竟是何种原因死亡的?

  办案交警:根据有关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都没有此项内容。据医院死亡证明,伤者赵秀华于2月4日下午6时20分死亡,死亡原因是颅脑损伤,全身呼吸系统衰竭。

  疑问五:肇事者卢双灵有无驾驶执照?

  死者家属:我们有权知道,卢双灵肇事时究竟有没有驾驶执照?

  办案交警:经调查,卢双灵有驾驶执照,是于2001年领取的C照,颁发机关是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疑问六:目前状况肇事者应否负全责?

  死者家属:赵秀华死亡与其无牌无照驾摩托车没有直接关系,直接关系是因肇事者卢双灵违规驾驶警车上路行驶追尾造成的;事后,卢双灵又故意隐瞒事实真相,逃避法律制裁。卢双灵应当在事故中负全责。

  胡正启:根据国家法律,无照就不能驾驶机动车,车辆无牌不得上路行驶,因此,死者并非没有责任,而是应当负一定责任,即次要责任。如果卢双灵说假话,肯定是要负责任的,但这是在交通肇事外,另外要负的责任。此事故认定是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做出的裁定,如果死者家属对此有异议,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疑问七:为何不对肇事者实施强制措施?

  死者家属:既然交通事故认定书下达,根据国家法律,证据证明肇事者是卢双灵,为何至今不对卢实施强制措施?

  胡正启:国家法律规定,强制措施有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拘传、取保候审等五种,一般对社会不构成危害行为的,采取的强制措施有监视居住、拘传、取保候审。此案有关案卷将上报县公安局,研究后实施强制措施。

  审计局长:闭门家中拒绝采访

  “顶包”案的主角、该局局长———卢双灵,始终对记者采取回避态度,拒不见面。

  2月8日上午,记者到商南县审计局采访时没有见到卢双灵。拨通卢的电话,他坚称当时只是坐在车上,开车者是他的亲戚,并称正全力以赴处理此事。

  昨日,交通事故认定书下达,认定卢双灵为肇事者。记者再次与其电话联系,但卢仍坚持不见记者,不愿接受采访。无奈,记者找到卢双灵家,站在楼道里可以听见里面有人说话,但按门铃却没人开门。过了半个小时,卢双灵出现在自家阳台上,拿着手机,眉头深锁,一直在打电话,并不时向楼下张望。但当记者再次上楼敲门时,仍无人应声。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程彬薛振宇采写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