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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多措并举确保“零超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9:53 检察日报

  2006年春节前夕,广州市检察机关“零超期羁押”作为广州政法机关的亮点之一在《广州日报》头版头条刊登。自2003年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建立健全了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保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2005年,全市继续保持“零超期”。

  

广州:多措并举确保“零超期”

  驻所检察人员仔细核对在押人员信息

  1.8万余名在押人员 羁押期限了如指掌

  说起纠防超期羁押,不能不提到三年前,全国各地轰轰烈烈地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广州地区共有19个看守所,羁押人数在1.8万人左右。在编制、警力都十分有限的情况下,面对如此庞大的羁押人数,清理超期羁押的难度可想而知。在专项行动中,广州市检察机关共清理出超期羁押人数1600余人。

  2003年进入广州市检察院工作的小刘至今还记得自己紧张的实习生活。“2003年我大学毕业到检察院,一进院就被抽调到监所处搞清理超期羁押的工作。每天我们都加班至十一二点左右,十多天里天天如此。那时我就想,检察院的工作咋这么辛苦啊!”

  小刘的想法没有错,这项工作确实是个苦差事。被羁押人员情况的初始数据录入全靠手工不说,监所检察人员每天都要询问每个监仓的在押人员以核实数据。在监所工作的一些老同志眼神赶不上年轻人,只好拿标尺比着表格一行行对数据,生怕出一点儿差错,其中更多的资料还要靠其他相关机关和部门提供才能予以核实。

  要确保每一个办案环节都做到“零超期”,必须要有准确的信息,准确到对每一个在押人员的期限了如指掌。在这种指导思想下,2003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像防治“非典”般展开了“地毯式”清理行动。

  把1.8万余名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全部清查一遍工作量究竟有多大呢?据广州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蔡欣介绍,每个在押人员从被羁押到一审判决,最多有15个环节涉及羁押期限的重新计算。不算流动性和二审,全市1.8万余名被羁押人员,监所检察部门需要把关近30万次。

  “当时,为了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建立好我们自己的台账,不管是‘土’办法、‘洋’办法,只要好使全用上了。”该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颜锦北回忆说,“两级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在统一时间内对所辖在押人员集中清理,按审级要求反馈给相应的办案部门核对,然后再将核查后的结果反馈给所在的驻所检察室,往返两次后得到的数据才是我们正式‘清超’的开始。之后,我们进入仓里,进一步核准,让在押人员填写《案件诉讼进程表》,然后连同看守所电脑中使用的台账和看守所的原始登记簿一一核对排查,就怕有丝毫疏漏。”

  方法看似简单,其实工作量大得惊人,由于在押人员多,每名在押人员的数据均得准确无误,各种资料、数据的核查、计算、录入的繁杂程度是难以想象的,然而警力却非常有限。就是在这种情况下,2003年“清超”这块“硬骨头”,监所部门的干警硬是“啃”了下来。仅用了1个多月的时间,就建立了新的在押人员诉讼情况数据自动生成台账,将全市在押人员的情况尽收眼底。

  10多项制度紧密衔接形成“纠防”合力

  如此费功夫得来的准确数据,必须确保长期的准确。鉴于此,监所检察部门制定和完善了10多项制度,分别与公安、本院各业务部门以及法院之间,建立了相应的衔接机制,以形成纠防超期羁押的合力。

  目前,广州市检察机关已正式运行检察业务管理系统。通过内部联网,各业务部门一收到案件,数据一录入电脑,监所检察部门的台账就会自动获得相关的信息。各基层检察院的信息也能够迅速汇总到市检察院。因此,检察环节实现“零超期”已不是问题。

  但是与公安、法院等其他单位还未能联网,如何能在第一时间获得准确的数据,避免因为文书的往返时间延误而造成超期隐患呢?对此,监所部门派出了专人每日去看守所和法院,改“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监所处的赖耿就是其中一个。他每天的任务就是收集各基层院、各单位汇报过来的情况,然后下午赶去法院,核实最新的判决期限。

  2004年7月9日上午,被告人吴某、金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罪名不成立,被法院判决无罪。但法庭未依法立即释放吴、金二人,却以涉外案件为由,继续送回看守所。得知此情况后,市院监所检察处负责人当天下午就赶赴看守所,会同驻所检察室人员和看守所领导,与法院协调处理此事,督促依法释放了吴、金二人,及时纠正了一起违法关押事件。

  电脑系统再好,也有注意不到的地方,发动在押人员自行监督关押期限就是很好的方式。通过告知机制,充分保障在押人员的知情权。检察人员办理案件,在案件受理、改变管辖、退回补充侦查、移送法院等环节,均要向在押人员进行告知,使在押人员及时掌握自己的期限,做到心中有底。

  每日巡仓也是查补漏洞的一个渠道。通过每日的例行巡仓,听取解答在押人员的问题。据统计,在回答在押人员的提问中,一半以上都是询问有关期限的内容。

  

广州:多措并举确保“零超期”

  驻所检察人员深入监仓了解掌握监管情况

  自动化办案软件轻松“搞掂”超期羁押

  其实早在2002年下半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就探索改革管理机制,开展了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程。从超期羁押清理专项行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更说明了实施这项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从“三位一体”管理机制运行以后,清理超期羁押就不那么困难了。例如,为防止出现办案超期现象,案件管理系统会根据办案环节的起始时间自动计算办案期限,并在案件到期前10天,向办案人员发出预警,催促办理。案件一旦超期,办案人员必须主动向部门领导汇报并备案后,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否则,计算机系统“只认理不认人”,拒不接受任何指令。目前,天河区、荔湾区等基层检察院都使用了这套办案软件。通过动态监控及时催办,检察办案环节的超期羁押问题基本上能杜绝。

  为了更及时准确掌握在押人员的羁押情况,自2004年3月份起,广州市检察系统实行了《案件流程通知书》制度,使驻所检察室在第一时间内掌握了在押人员批捕、改变管辖、退查、审查延期及起诉等情况,为加强检察监督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纠防超期羁押工作中,最为突出的就是贯彻执行每日一报制度,防止假性超期羁押。2004年10月,广州市检察院进一步规范了超期羁押统计报送制度,确定了人脑与电脑、填表与统计、监督与沟通的三项结合,并指定专人负责对超期羁押名单逐人核对,同时坚持每日一报的工作制度,即要求各区监所检察科和各驻所检察室发现新超期情况必须当日上报。截至目前,监所检察部门共核查涉嫌超期羁押人员7000余人次,尚未发现一起超期羁押现象。2005年,全年均保持“零超期”。目前该市17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全部顺利通过全国规范化等级评定。(范云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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