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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守自盗还持假证销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9:54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毕继红 实习生 姜雪) 1月27日,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上一家培训中心向警方报案:丢了3台电脑和两台彩电。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曙光路派出所和刑警责任五中队立即出动,于2月11日将最后一名嫌犯抓捕归案。昨日,涉案的穆某、王某以及姜某被刑拘。

  警方接到报案后,进行现场勘查,锁定保安穆某和王某为重大嫌疑人,其中穆某还
有犯罪前科。民警先后赶到榆树、松原、辽源等地,同时做两人父母的思想工作。

  2月10日下午,嫌疑人王某在父母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11日早,民警接到消息,穆某已从松原踏上了7时40分赶赴长春的列车。派出所和刑警队共出动了20余名便装民警,在长春站内各节车厢处埋伏,将穆某抓获。

  据穆某交待,在2005年12月初的一天,他就在培训中心仓库偷出了7台彩电,还多次盗窃里面的铁制品卖钱,都没被发现。渐渐地,他胆子大了起来,案发10天前,他偷出了自动门的遥控器,1月27日,姜某伙同王某作案。

  穆某和王某都是受雇于某保安公司,穆某还找到办假证人员制作了一个“长春市公安局反扒大队”的警官证和射击证,销赃时身着假警服并亮出假警官证,赃物都卖了好价。据警方作价,他们盗窃的物品总值3.6万余元。(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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