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颁布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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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0:19 光明网-光明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7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艾滋病防治条例》共分七章六十四条,分别为总则、宣传教育、预防与控制、治疗与救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新闻链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就〈艾滋病防治条例〉答记者问》(见今日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