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近40企业集中学“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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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1:20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谢文雄实习生陈林佳通讯员蔡义烈)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有关征收规定,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规范办税行为,南澳县地方税务局结合本地实际,于近日专门组织举办了企业财务人员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辅导班,对全县各行业近40家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专项辅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辅导课上,南澳县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和部分业务骨干详细讲解了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种类、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条件、适用核定征收方式和适用税率和实行核定所得税率征收办法及计算方法,并对各行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申报进行了实例分析,同时现场解答纳税人如何核算申报的提问。 (责任编辑:许少丽、林伟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