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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患者享有婚姻、就业、入学等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3:06 新华网

  东方网2月12日消息:中国国务院今天公布了温家宝总理日前签署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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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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