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警不力贻误破案时机 凤凰县一民警被判刑一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3:23 红网 |
红网湘西2月13日讯(通讯员 彭程 彭鹏) 近日,湖南省凤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郑某玩忽职守案,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是凤凰县检察院近两年来,运用以事立案侦查模式,成功查办的第四件渎职侵权案件。 郑某系凤凰县某派出所民警,于2005年1月21日接到重大刑事案件报案,得知该县沱江镇发生一起一家三口被杀案件,由于其处置不当,出警不及时,贻误了被害人抢救和侦破 案件的最佳时机,致使该起恶性案件至今无法侦破,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稿源:红网) (作者:彭程 彭鹏) (编辑:阿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