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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涉税案九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3:34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叶静通讯员俞晖林岗王凌)日前,广州市地税局向新闻媒体通报了该局去年成功查处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涉税违法案件情况。据了解,去年广州地税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税犯罪案件17宗。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起诉、审判案件7宗。经法院审判后,3宗涉税案件中的9名犯罪嫌疑人被定罪:2人被定为偷税罪,7人被定为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0年不等,并同时处以罚金291.5万元。

  广州市地税局表示,今年将继续加大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与各级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保持紧密合作,共同打击各类损害国家利益、破坏税收秩序和扰乱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

  三大涉税案件查处情况一览

  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偷税案

  该公司朱某于2001年10月至2004年5月经营美致蓝公司(原名广州易出信息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广州易出因私出国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从事为客户出国申办赴加拿大移民留学签证的中介业务,通过不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偷逃税费共计105.8万元。去年9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单位偷税罪,处以罚金200万元,判决朱某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7·19”特大制售假发票案

  该案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发票情节严重,涉案假发票不仅种类齐全(涵盖国、地税部门征管的各个税种),范围涉及全国各地,对社会经济秩序危害巨大。该案共收缴非法制造假发票593319份,查获假公章胶片、印刷机、晒版机、复印机、电脑等作案工具一批,赃款共计人民币7.37万元。去年7月,该案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7名罪犯全部被依法判刑。主犯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6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并处罚金3万~8万元。

  黄某偷税案

  犯罪人黄某在2003年6月至2004年3月期间,将位于新窖南路洪胜沙路段北侧的临建商铺对外出租,取得租金24.3万元、合同保证金6.8万元、道路建设费3.5万元,共计金额34.6万元。但是,黄某没按规定缴交有关地方税费,造成少缴各项税费4.2万元。2004年底,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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