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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开胃小菜 先开口问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4:20 新民晚报

  到饭店就餐,刚入座服务员就端上几碟开胃小菜。这是免费还是收费的?饭店往往既不报价格,也不问消费者需要与否;多数消费者以为这些小菜是饭店赠送的——殊不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投诉事件】

  日前,袁小姐和同学一行10人来到崂山东路上的“水佬荣”饭店就餐。未问她们意见,服务员先将5碟开胃小菜端上了桌。结账时,账单显示5碟小菜要收10元。袁小姐当场提出,饭店事先未告知,所以不应收这钱。饭店却认为,这是餐饮业的惯例,自己并无不妥。当场得不到解决,袁小姐向浦东新区消保委投诉。

  的确,很少人会因为几元钱的开胃小菜与经营者较真。但是,餐饮消费中,服务员未经消费者同意就端上开胃菜和茶水、毛巾,似乎已成了餐饮业不成文的惯例。那么,这些服务到底是收费的还是免费的呢?

  【记者调查】

  记者访问了本市10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餐饮店,分别为顺风大酒店、湘巴佬土菜馆、俏江南、上海人家、梅园村、苏浙汇、来天华、张生记、川国演义和鸭王大酒店。据统计,10家店中4家不提供开胃小菜,1家提供开胃小菜但费用计入茶位费,其余5家提供的开胃小菜每碟都要收取2元至5元不等的费用。毛巾每条收费1元至2元,有2家店免费提供。餐饮店提供茶水有3种方式:2家免费,5家按人头收取,价格每位1元至5元不等,3家由客人自点,不同品种收费不同。综合起来,餐饮店提供开胃小菜、毛巾和茶水等服务多数还是收费的。

  对此,消费者的接受程度也不同。许先生认为,饭店提供服务收取一定费用是理所当然的;但徐小姐却认为,如果开胃小菜收费,自己就不会要,饭店不该打闷包。事实上,在一些餐饮店,经营者还将筷子和毛巾、牙签等制成“一次性餐包”向消费者收费,引起了不少消费者不满。本报记者薛慧卿

  【专家提醒】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提出任何可供选择性服务应当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

  浦东新区消保委有关人士指出,饭店提供收费小菜本无可厚非,但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这种先斩后奏、强行配售餐前小菜的行规不可取。消费者有权拒绝强制消费。对于服务员主动送上桌的餐前小菜及茶水等,消费者不妨先问一问是否收费,价格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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