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局长:煤监部门是监督部门也要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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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4:4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2月13日电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以他在国有企业长期工作的经验,向新闻界透露了他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看法。 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李毅中也谈了他的观点。 李毅中十分严肃地指出,还有一些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包括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一些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些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及时去处理。 李毅中举例说,比如,发生事故的唐山刘官屯煤矿,去年3月份就卖煤,卖了4万多吨,煤矿安全监察冀东分局3月份去了,8月份去了,居然没发现,这不正常啊!怎么会不知道? 李毅中说,现在不少来信要求追究这起事故中监管、监察的责任,我们赞成。煤监部门是监督部门,也要接受监督,不接受社会监督怎么行?怎么向社会交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