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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格证燃气炉盘使用中漏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6:00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邓慧忠记者侯晓非)一个没有合格证和生产厂家的燃气炉盘在使用中发生漏气,造成使用者吴女士面部被烧伤。经工商部门介入调解,吴女士得到了相应赔偿,目前,该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家住解放路五段的吴女士反映,日前,她在一家农贸市场的摊床上购买了一个燃气炉盘,使用一周后,发现该炉盘后座有点漏气,当时用扳手紧了紧也没太在意。可谁知几

天后在做晚饭时,“砰"的一声,一米多高的火苗从后座蹿出,当时就将她的脸部烧伤,眼睛附近都被烧黑了。强忍着痛楚,她及时关掉了燃气阀门将火扑灭,才没造成更严重的后果。随后,她在丈夫的陪同下,到医院进行了检查包扎,所幸烧伤比较轻,没有大碍,花掉了400多元的医疗费。

  由于想到是炉盘的问题,吴女士夫妻去市场找到了该炉盘的经营者赵某说明了事情经过,但对方称,他卖这种炉盘已经有十几年了,从没出过这样的事,拒绝承担责任。面对凌河工商执法人员的调查,该经营者承认炉盘是从他那里买的,但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可当执法人员要求其出示和提供这种炉盘的合格证及生产厂家等相关资料时,该业者却无法提供,只说是从市内一家商店进的货。

  经过工商人员的调解,该经营者同意赔偿吴女士400多元的医疗费。工商部门同时责令经营者与他进货的商家取得联系,出示该炉盘的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证明,如果经营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不出这些相应的证明材料,工商部门将对未出售的炉盘予以查封,并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据了解,吴女士当时并没有索取购货发票,因此,工商部门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时一定要索要发票,购买商品时还要认真查看是否是“三无"产品,如果发现所要购买的产品没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食品没有保质期等,千万不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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