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捐遗体 补偿款赠孤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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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04:17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邹宝元通讯员黄达奇乔剑)“一辈子做了太多的坏事,死前,想做件善事:死后遗体捐献给国家,所得补偿款交给家乡的孤寡老人。”这是死刑犯韦启忠的遗言。2005年12月,犯下抢劫罪的韦启忠被执行枪决。春节期间,其捐献遗体的2万元补偿款发到了枞阳县福利院40位孤寡老人的手中。 韦启忠,枞阳县石矶镇展望村人,他生性暴躁,恶行累累;流窜作案,多次实施扒 2005年8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韦启忠犯抢劫和盗窃罪,决定执行死刑。法庭上,韦启忠向法官提出了死后捐献遗体的请求。临刑前与家人最后一次见面时,他委托大姐将捐赠遗体的补助款转交枞阳县福利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