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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首次爆竹限放无重大火灾 剩余鞭炮十日内回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09:3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三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烟花办十三日凌晨宣布:春节十六天内北京没有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一起重大火灾,也无因燃放引发的人员死亡、摘除眼球的状况。各界瞩目的北京第一年“禁改限”由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北京市烟花办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伟介绍说,从农历除夕零时到正月十五元宵节午零时,北京市消防局接到一一九火警一千五百余起,其中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警三百

八十起,略高于去年,但没有造成一起重大火灾;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到医院就诊者为八百三十三人,大都为轻伤。

  北京首次平安度过春节爆竹“限放”,其管理工作周密,秩序良好颇得社会好评。李伟表示,“政府与市民都经受住了考验,既保证了现代城市的正常运转,又沿袭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民俗,达到了现代与传统的和谐结合。”

  按规定,从十三日起五环路内将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为确保安全和保证市民、销售商不受损失,从十三日北京开始启动回收烟花爆竹的工作,市烟花办已责成安监、供销等部门对销售网点退货情况进行查看和统计,至二十二日全部收回完毕。对于整箱的烟花爆竹,将由相关部门统一回收,由于烟花爆竹保质期为三年,除了一部分烟花爆竹供应五环路以外长期销售点销售外,另一部分将供应明年春节。

  从明天起北京市有关部门将举办“爆竹迎新春,福娃迎奥运”烟花爆竹换纪念品活动,市民可用剩下的烟花爆竹折价换领具有特别意义的纪念品。

  北京市烟花办称,从十三日起临时销售网点不得私自贮存多于一箱或多于三十公斤的烟花爆竹,一旦发现将被没收,并按非法销售处以一千元到五万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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