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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中小学成立校园警务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09:46 南方日报

  新学期校园安全推出新举措

  全市中小学成立校园警务室

  校车一周内全部粘贴专用标识

  本报讯(记者/陈雪芬通讯员/黄凌云)粘贴了“中山市师生接送车”标识的车辆方能接送学生,全市中小学要统一挂牌成立校园警务室,这是从昨天——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起,中山市教育局实行的两大新举措。学生家长们纷纷表示,今后孩子上学的安全就更有保障了。

  首批250辆校车获统一标识

  从这个学期开始,中山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校车准入制度,校车必须在交警部门车辆管理所登记、注册,符合相关条件和安全要求,并接入市交警支队指挥调度中心监管。同时,所有参与日常师生接送工作的车辆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车头挡风玻璃右下角粘贴“中山市师生接送车”标识。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多个镇区的300多辆车登记备案,首批250辆校车经检测合格并获得统一标识,其他校车的标识申领工作仍在进行中,争取在开学一个星期内完成。

  民警进驻校园警务室

  昨天,中山市教育部门和市公安部门联合,统一在全市中小学内设立校园警务室,为驻校民警和法制副校长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并将这一工作制度化。据了解,如此大规模、大范围开设校园警务室,在我省尚属首次。

  记者了解到,警务室在校园设立后,将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三件工作。一是关注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社会治安情况,对涉及学校和师生的刑事案件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二是配合消防部门在学校和幼儿园组织开展灭火救援和紧急疏散安全演练。三是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各中小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交警、卫生、文化、工商等部门联系,建立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与分析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社会治安情况,及时落实排除学校安全隐患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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