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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获刑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0: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记者李少华)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昨日宣判一起外贸合同诈骗案,涉案21人被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2月,被告人康泰来设立了华商中投海外资源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随后,被告人康泰来先后组织了被告人李冰等人,以各种名义从互联网、报刊杂志、政府招商部门等发布的项目招商引资信息中搜集项目方的资料。在与项目方取得联

系后,以投融资服务需要进行项目考察、调研论证等为名与项目方签订合同、协议,骗取项目方的考察费、调研论证费、项目评估费、制作商业计划书费、合同保证金等费用。

  通过上述手段,21名被告人骗取了42家被害单位或被害人各种费用共计260.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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