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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列罗身陷“克隆版”重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0:36 上海青年报

  今天是情人节,向恋人赠送巧克力是情人节的保留节目。而口感丰富的意大利著名巧克力费列罗是不少女孩子的最爱。然而,不少情侣都曾遭遇过这样的尴尬:误买了外形很像费列罗的其他品牌巧克力。不久前,费列罗打赢了其在中国的首场维权官司。

  记者昨天调查后发现:眼下沪上虽然已有超市根据法院判决撤下败诉巧克力,但是,其他尚未被告的仿费列罗巧克力还在架上。

  本报讯(记者 郭颖)昨天是情人节前一天,记者走访了多家超市,发现有不少国产品牌的巧克力外形与费列罗几可乱真:同样是长方形透明玻璃盒,同样是每颗金色球形包装,连大小都差不多。

  记者看到:费列罗巧克力也有多种包装、多种规格,很多超市为了便于消费者选择,甚至把一些“仿费列罗”与费列罗摆放在一起,“仿费列罗”价格要比费列罗便宜一半左右。

  “费列罗在中国约有35种仿制品。”费列罗亚洲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CEO甘马励曾表示:“这些仿制巧克力基本都是窃用费列罗的包装和外观,造成很多顾客把仿制品误认为费列罗,对我们品牌形象、市场占有、产品品质都造成‘严重的干扰’。近年来费列罗已花费了80万美元以维护其在中国的权益。”据悉,就在不久前,费列罗已经打赢了其在中国市场上的首场侵权官司。

  采访中,记者发现:官司中败诉的该巧克力已经基本撤架。家乐福超市有关人士昨天向记者表示:他们已根据法院判决,将前不久那场费列罗官司中败诉的巧克力撤架,而乐购超市春节后散发的商品广告中亦将该巧克力撤下。还有一些超市则表示:并不清楚费罗列打官司维权的事,但他们本来就不销售那种巧克力,现在正在卖的巧克力虽然也有跟费罗列外形很像的,但这些巧克力并没有被起诉的消息,所以照卖不误。然而,记者还是发现:仍有个别超市继续在销售该败诉巧克力。

  记者获悉:虽说涉嫌仿费列罗的巧克力有35种,但费列罗首个维权官司只告了一家,此举乃是“敲山震虎”。费列罗方面表示:如果仿制商不停止生产,费列罗下一步将会与大型超市达成协议,要求它们停止采购仿制产品。

  ■案件回放

  费列罗告赢“金莎”

  就在越来越多的巧克力外形跟自己靠拢时,全球四大巧克力生产商之一的费列罗公司终于坐不住了,他们率先将其中的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尽管一审费列罗败诉,但是天津高级法院终审支持了费列罗,费列罗获赔70万元人民币。法院直接引用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相关规定,维护商业活动的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

  费列罗公司起诉称,费列罗是1946年在意大利成立的国际知名品牌,产品一直保持着特有的金色球状纸制包装、塑料制透明包装盒等外观。而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莎”巧克力多年来一直使用与原告产品相同或近似的包装,对消费者有误导作用。费列罗索赔300万元人民币。

  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对于判决结果却并不服气,理由是:蒙特莎早在1991年就开始生产这种圆形巧克力,而费列罗在中国大面积铺货是在1997年以后。(记者郭颖)

  ■记者调查

  消费者有过“错买”经历

  记者昨天随机调查了数十名年轻白领,他们均表示:知道费列罗,也知道一些仿费列罗的品牌。

  “仿制品看上去跟费列罗很像,但口感不一样!”在外企工作的王小姐告诉记者:把巧克力的外形做得跟费列罗很像,确实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她周围的同事都曾有过错买的经历。

  “有一次,我从超市货架上随手拿了一盒看似费列罗的巧克力,结账时才发现错拿了另一个牌子的,再退回去重新换过来。”王小姐说。

  还有一些男性白领则表示:情人节自己买巧克力送给女朋友,就挑贵的买,并不在意是什么品牌。

  采访中,不少受访者认为:巧克力厂家完全可以设计出自己风格的包装,做出更加适合消费者口味的巧克力,打造自己的品牌,何必总是去抄人家的,靠傍名牌又能走多远呢?(记者郭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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