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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侨办加强学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实施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1:0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三日电 (记者 邢利宇)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今日在此间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侨法)讲座,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对侨法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和认识,侨办机关全体干部听取了关于侨法的宣讲。

  国务院侨办政研司司长王晓萍在讲座中向大家介绍了侨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该法适应中国国情的法律特色以及该部法律的修正、实施办法的制定过程等。她强调,该部

法律及其实施办法,根据中国的国情提出了保护国内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反映了中国侨务工作的特点,也更体现了法制精神。

  讲座中,大家重温了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光毅、国务院侨办主任陈玉杰、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郭东坡、中国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吴明熹、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在二OO四年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各涉侨部门负责人在讲话中共同强调,依法维护侨益是中国侨务工作的重要任务。

  为落实宪法的有关规定,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一九九O年九月七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并根据二OOO年十月三十一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决定修正。这是中国制定的第一部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国务院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九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二OO四年修订后经国务院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自该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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