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北京市民可用未燃放烟花爆竹交换福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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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4:14 中国新闻网 | ||
二月十四日是农历正月十七,北京市政府的“禁”改“限”法规条例规定,从正月十六日起五环路内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此未燃放烟花爆竹的回收活动也正式拉开序幕。市民从即日起可以将剩余的烟花爆竹上交当地派出所或到五环路外燃放,还可以用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交换北京奥运吉祥物福娃等物品。作者:任海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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