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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入户”大无必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4:5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去年年底,济南出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其中最大的亮点是“购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可落户”。刺激房市假“户籍改革”之名?当时舆论不乏这样的质疑,而相对而言,杭州正在酝酿中的“购房入户”则丝毫不加掩饰——就是为了拉动杭州的房市(2月13日《青年时报》)。

  就字面说,“购房入户”本是向户籍管理本质的切实回归——居者有其屋,有其屋

者有其户,这与我国户籍改革的大方向相契合。但遗憾的是,济南与杭州的“购房入户”都预设了一个限制条件,在济南,落户的条件是“购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在杭州则是“购房价超过80万元”。这样的一个限制也就决定了济南、杭州两地“购房入户”的实质仍然是“卖户口”而已。

  抛开“购房入户”与户籍改革方向的背离不提,只就其单纯作为一个刺激房市的新政来说,也有诸多让人看不懂的地方。刺激房市,为何非要将购房价限制在80万元以上?有关方面可能担心,限价太低,大房子就卖不出去了,如果这么说,那又由谁来买小房子呢?作为一项公共政策,不可忽略其导向作用,“购房入户”限价80万元,无疑是对高档、大面积商品房的政策支持。

  对“购房入户”限价,另一个理由可能是为预防外来人口大量拥入。其实这是多此一虑,“人口压力”与“户口压力”根本不是一回事。外地人在杭州买房,或出于工作、生活之需,或出于对杭州自然、人文环境的向往,而不是冲着“户口”而来的,该来的还得来,不来的也引不来。“购房入户”当然会对户籍管理以及城市财政支出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到底有多大,有多少人会单单冲着“户口”来购房呢?想以“购房入户”刺激房市,又对“购房入户”进行诸多限制,折射出政策的自私心态。

  今年年初,杭州市出台《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心在5年内基本实现外来务工人员“同城待遇”——“同城待遇”其实就是“同户口待遇”。怎么转眼间这待遇又卖开了呢?□翟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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