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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负责人曾不准报警 辽源火灾11名责任人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4:5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4日电导致37人丧生的吉林辽源“12·15”特大火灾的11名相关责任人近日被刑事拘留。

  据《人民日报》报道,有关部门事后鉴定,2005年12月15日在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的特大火灾,导致37人丧生。

  经国务院和吉林省调查组调查证实,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火灾时,有关人员曾把火情向该院一负责人汇报,该负责人竟称:“先不要报警,不然消防来了,把医院弄一地水明天没法营业了。”后来,发现火势越来越大,才拨打“119”报了警,此时大火已燃烧了近30分钟,错过及时扑救时间。

  消防官兵闻讯后5分多钟就相继赶到了现场,经过5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扑灭大火,救出179人,避免了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吉林省消防总队副政委潘成山在接受采访时说,正是由于没能及时报警才造成此次火灾的严重后果。(封锡彬、刘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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