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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部门:选择外国医师就诊应注意其行医资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7:02 东方网

  近年来,随着国际医学交流的不断扩大,本市一些医院聘请外国医师来华从事医疗美容、口腔等医疗美容、口腔等医疗执业活动。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选择、接受外国医师治疗时要注意识别该医师的资质。

  根据卫生部《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是指在外国取得合法行医权的外籍医师、应邀、应聘或申请来会从事不超过一年期限的临床

诊断、治疗业务活动。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必须经过注册,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注册期需要延期的,可以按规定重新办理注册。医疗机构聘用未获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的外国医师从事诊疗活动,视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香港、澳门及台湾的医师参照执行,具有香港或澳门合法行医权的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短期行医注册的有效期不超过三年。市民在本市医疗机构内选择外国医师诊疗时,切勿轻信虚假医疗广告介绍,而应选择取得上海市卫生局核发《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的医师,以保障自身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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