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录用民警一律下基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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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18:53 新华网 |
新华网贵阳2月14日电(记者石新荣)为精简机关,推动警力“下沉”,从2006年起,贵州各级公安机关招录的公安和其他院校毕业生要全部安排到县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锻炼三年。今后,新增的公安编制和新录用的民警原则上要充实到基层一线单位。 在2月14日召开的全省公安局长会议上,贵州省公安厅厅长刘光磊介绍,贵州省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十分突出,全省警力万分比远低于目前全国万分之十一的平均水平, 有37个县警力不到总人口的万分之五。同时,基层警力配置机关化严重,全省派出所警力仅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4%,多数县市一线部门警力不到50%,警力呈“大机关、小基层”的倒金字塔形。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贵州省公安厅从2006年起,抽调100名警力下到县以下公安机关,50名帮助工作,每年一换;50名挂职锻炼,每两年一换。要求各市(州、地)公安机关要从机关抽调10%-20%的警力下到基层工作,挂职锻炼、定期轮换,并列入考核内容,使基层所、队实有警力要占所在公安机关或部门、警种总警力的85%以上。同时,机关领导岗位提拔任用以及特殊需要的少量人才、骨干,只能从基层优秀民警中进行选拔,鼓励民警在基层建功立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