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预警划分四级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21:2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四日电(记者 刘育英)记者十四日从信息产业部获悉,国务院近日发布《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重大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的响应程序、组织指挥体系、职责和有关措施。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明确了国家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即信息产业部设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国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工作。根据应急预案,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为: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多省(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情况,以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省(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Ⅰ级是最高的级别。其余还有Ⅱ级、Ⅲ级、Ⅳ级。 预案中说,突发事件发生时,出现重大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的企业和单位,应立即将情况上报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接到报告后,应在一小时内报国务院。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获得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分析事件的严重性,及时向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并启动本预案。需要国务院进行协调的,应立即上报国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