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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诉请免除节假日份钱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8:27 法制日报

  2月13日,因连续驾车被累倒的北京“的哥”张师傅住进了医院。

  躺在病床上的他满脸疲惫地对记者说:“春节这半个月来,每天就休息两三个小时,只顾挣钱却把身体给搭上了,现在想起来,真觉得自己缺心眼!”

  近几年来,“的哥”猝死红绿灯前的悲凉新闻屡见报端,让这一群体的健康状况一

时成了社会热议焦点,而不久前北京出租车司机冯某夫妇将北京市万泉寺出租汽车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免除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份钱的案件,无疑又让“的哥”的休息权再吸公众眼球。

  2006年1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出租汽车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出租汽车司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并不是按照标准工时制行业实行法定休假时间,以证据不足驳回了两人的诉求。

  官司虽然败了,但对于“的哥”休息权的关注仍在继续。

  记者调查:“的哥”渴望无份钱节假日

  2月12日,星期天,又赶上元宵佳节,在国展家乐福门口排队等活的出租车一眼望不到尾。

  “怎么没陪家人过元宵节?”

  “打从开上出租车,我们就告别了常人生活!”谈起司机的休息状况,李师傅多了几分感伤,“自己每天要跑14个多小时,一年365天几乎天天如此,惟一的休息就是大年三十同家人能小聚休息半天。”

  据有关专家调查发现,北京出租车司机平均每天工作14个小时,每月工作427小时,每年工作585个工作日,是法定工作日的两倍半。

  同在这里等活的钱师傅向记者坦言,“我们每天一睁眼就欠着公司的钱,每天在路上跑13个小时再正常不过,到了节假日,别人歇了,我们不敢,没人不让我们歇假,可那每天小二百的‘欠债’一点不能少。这份钱简直就是一道‘紧箍咒’,紧的你根本没法休息。”

  据记者了解,在北京市出租公司工作的司机每月平均要交4800元左右的份钱,再加上燃油费等各项费用,合计每月支出7000多元。假使一个出租车司机每日工作8小时,再除去法定的节假日、婚丧假、探亲假等应享受的假期,每辆车每月收入与“本儿钱”差距很大。所以,“的哥”们除了睡觉,所有时间都在马路上揽活。

  记者共采访了十几位司机,他们无一不表达一个共同的愿望:我们需要休息,渴望能有节假日,当然是不用交份钱的节假日。

  法官提醒:应斟酌细看再签合同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陶建平介绍说,现实情况中,北京的出租车行业确实很辛苦,而且收入十分微薄。出租车公司与司机双方不对等,谈判能力不对称。司机疲劳驾驶,使劳动权益得不到保护,更谈不上服务质量的提高,若要根本改善司机目前的状况,还应从政府管制入手,降低车份钱。

  对于冯某夫妇要求免除节假日份钱这一案件,陶建平向记者表示,法院审理此案的重要依据是合同法,合同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契约自由,就是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除非在有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等情况应认定为合同无效外,多数合约都是合法有效的。

  在记者的走访中多数出租车司机反映,他们与公司签订的合同都是出租车公司自己制定的,是明显的霸王合同,而合同中最明显的特点是司机的义务多权利少。

  对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原副庭长、现信访办主任蔡琴认为,目前,很少有出租车公司与司机商量后再订立合同条款的情况,由于司机在签合同时根本未注意到更多对自己不利的规定,如“节假日、生病时,份钱照交”等,导致签订的合同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了祸患,这与司机的法治观念不强有直接关系,所以司机有待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在签合同时仔细斟酌每一条款。

  律师支招:份钱不合理可找公司协商

  对于这一案件,北京市律师协会社会保障与劳动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金晓莲律师认为,承包费即份钱是属于承包法律关系的范畴,它不同于劳动法律关系。承包合同一旦签订,承包费一旦确认是不能随意改变的,增减承包费都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丰台法院的判决是没有问题的。此案产生的根源在于份钱过高,只有解决了体制才有可能改善目前出租汽车司机负荷大、负担重的局面。

  但是如果车份钱不合理,没有全面考虑、保障司机休息的权利,司机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金晓莲认为,出租车司机首先可以依法与公司协商,重新确定承包任务,同时也可以通过工会、政府等有关部门与公司协调,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承包营运任务标准。

  (责任编辑 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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