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完备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8:27 法制日报 |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今天正式发布了。业内人士认为,这是指导我国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一份纲领性文件。决定认为,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工作与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目前一些地方重GDP增长、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制不够健全,环境立法未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对此,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适应新形势,环保总局将下大气力办好两件大事:一是,要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二是, 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周生贤说,目前,环境监测严重滞后,制约着环境保护水平的提高。为此,环保总局要集中力量加强先进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做到数据准确、传输及时、方法科学、代表性强。要切实提高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预警能力。 他说,执法是依法保护环境的手段,是依法保护环境能否落实的关键。要落实《决定》提出的执法任务,必须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做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 依法行使环保部门最大权力———环境影响评价 《决定》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责令其停建或者停产,补办环评手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决定》的这一要求,周生贤提出,要依法行使好“环保部门最大的权力”。 周生贤说,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把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关口”,是环保部门最大的权力。《决定》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责成环保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责任十分重大。如果环保部门把不好这道关,今天的新项目,就是明天的老污染。 《决定》规定,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此,周生贤说,这是国务院赋予环保部门的“杀手锏”。他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关,尽快掌握驾驭规划环评和决策环评的能力,通过严格环境准入抑制污染上升。 五项措施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决定提出,要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并落实到排污单位。周生贤表示,环保总局将从五个方面完善落实这一制度。 一是把总量落实到重点行业的发展规划中,依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二是落实到重点流域区域城市海域的环境规划中,依靠环保工程减排总量;三是落实到城市群的环保规划中,依靠优化发展降低总量;四是落实到重点企业的发展中,依靠清洁生产削减总量;五是落实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依靠以新带老消化总量。要通过实施总量控制,促进环境保护的宏观控制、环境管理的因地制宜,推动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经济布局的合理有序。 抓住龙头:环保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决定明确,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周生贤表示,环保部门将执行好这些“龙头”制度。 周生贤说,环保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是落实政府环保责任的重要保障,是各部门依法履行环保职责的重大举措。他说,这些制度是环境保护的“龙头”制度。 周生贤说,要确保“十一五”总量控制任务的如期完成,必须使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即将总量指标落实到省,做到指标到省、责任到省;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动和落实。 决定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周生贤特别强调说,要将责任落实到省长、主席、市长、部长;各级政府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年终“一小考”,三年“一中考”,五年到期“一大考”,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问责的重要依据;要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向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真正将环保责任落到实处。 环保部门:责令污染单位限期治理和停产整治 决定赋予了环保部门责令严重污染单位限期治理和停产整治权力。周生贤说,环保部门要通过5至10年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 周生贤说,决定做出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赋予环保部门责令严重污染单位限期治理和停产整顿权力。 他表示,立法是依法保护环境的根本。现在,我国已经有9部环保法律,50多项行政法规,200多件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00多项环境标准。决定提出的立法方向有三个特点:一是更加重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源头控制;二是更加重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核安全三大领域的协调发展;三是更加注重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更加注重国际环境履约,更加注重环保基础工作。 周生贤提出,要通过5至10年努力,形成覆盖环保工作各个方面,门类齐全、功能完备、措施有力的环境法规标准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切实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 环境监管体制: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 决定要求,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就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周生贤提出完善环境管理体制要“横”、“纵”结合。 周生贤说,决定从系统性出发,在横向上要求积极探索提高管理效力的管理方式;从跨界性出发,在纵向上要求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而我国的环境保护具有系统性、跨界性的特点。我国现行的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横向上实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的体制;纵向上实行分级管理,地方环保部门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 本网北京2月14日讯 (责任编辑 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