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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年内或全面展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9:51 南方日报

  社区矫正年内或全面展开

  被判缓刑、假释以及保外就医等五类人员适用此方法

  广州

  本报讯(记者/刘静通讯员/张国林吕阶云)记者昨日获悉,经过近三年的调研及准备,广州市社区矫正工作有望年内全面展开,届时,将成立市、区两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负责。

  在昨日召开的广州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年会上,市司法局叶育长局长介绍,截至去年底,全市累计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0429人。全市新创建安置点54个,使安置帮教点达到243个,安置10031人,帮教10404人。重新犯罪58人,重新犯罪率仅为0.56%。

  在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指出,广州市即将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据市安置帮教办公室介绍,去年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调查,相关的其他工作亦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其中《广州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关于成立广州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请示》等材料和规章制度,已完成起草工作进行审批阶段,待批准下来后,即可根据方案有关内容协调建立市、区两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展开各项工作。

  据介绍,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适用于五类人员:(一)被判处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四)被裁定假释的;(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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