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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余早期离职员工老有所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9:52 南方日报

  10万余早期离职员工老有所养

  11月前可重新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本报讯(记者/陶达嫔通讯员/亚明海靖)在20世纪90年代初国家经济转型背景下,一些国有集体企业员工因企业转制、早期离开而失去养老保险待遇。而笔者昨天获悉,广州市

当年市属及市属以下的国有集体中的这样一批员工在今年11月份前可以重新申请并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仅越秀区受惠的群体人数预计达5万多人,而全市有10万多早期离职国企员工受此惠泽。目前越秀区已有3600多名此类人员通过条件审核。

  申领者以1993年8月前离职为限

  据了解,为了能够让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得到保障,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去年12月1日开始,推出了“早期离职国企员工‘老有所养’”的政策。政策明确早期离职国企员工必须符合:现在为广州市城镇户籍,为1978年6月起至1993年8月前期间离开本市市、区(不含番禺区、花都区)国有、集体企业的原固定工,其原工作年限不符合国家、省、市计算连续工龄政策的人员。

  无力交养老保险费用者或有资助

  越秀区劳动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审核相关条件时发现,有数例符合条件者却因为无法筹集养老保险费用而暂时只能“搁着”。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众多提出申请的早期离职国企员工中,有不少是因为当年离职后下海,但后面几经周折致破产或经济每况愈下,因此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成为他们的期盼。

  能否为无力交养老保险费用者提供资助或者优惠政策?

  对此,越秀区劳动保障部门介绍,全市范围内目前还没有出现专门为无力交养老保险费用者提供资助或者优惠的政策,但根据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思路,对于一些特殊群体,在今年下半年全市会根据各区上报的情况而制订相关的政策方法,尽量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早期离职国企员工能够“老有所养”。记者了解到,越秀区劳动部门已经专门将该类员工的资料做专门的归档。

  据了解,为尽量不“遗漏”一个符合条件的早期离职国企员工,越秀区劳动保障部门介绍,他们正加班工作,预计全区约5万多的早期离职国企员工可以在今年8月份前完成联系及相关资料审核。“剩下的时间我们就开始上门、去劳动就业中心逐个寻找。”

  图:

  解决国有集体企业早期离职员工养老的后顾之忧,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的职责之一。新华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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