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员工领回10万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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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9:54 南方日报 |
欠薪垫付首次接受监察部门监督 17名员工领回10万多元 本报讯(记者/黄伟)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06年欠薪垫付第一案已在监察部门的系统监督下办理完结,17名涉案员工已领回工资共10.1475万元。据悉, 这也是欠薪保障基金垫付欠薪作为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监察系统监督的第一案。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1月23日,深圳市金彩影画公司的员工因老板欠薪逃匿向市欠薪保障办申请垫付被拖欠的工资。工作人员当天下午就展开调查取证,第二天即作出垫付欠薪的决定,第三天通过银行划转垫付了该公司17名员工的10.1475万元工资。 “从2006年1月开始,使用欠薪保障基金垫付欠薪作为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正式接受市监察局监察系统的监督。金彩影画公司垫付欠薪案不仅是2006年垫付欠薪第一案,也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受监察局监察系统监督的第一案。”上述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深圳市欠薪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欠薪保障基金的来源主要是企业缴纳的欠薪保障费及其利息收入;欠薪保障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向企业收取。对新成立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收取;对已成立的企业,在办理企业年检时收取。每年每户企业缴纳一次欠薪保障费,缴纳的标准为上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 工商行政部门收费后直接存入市财政基金专户,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只设基金支出账户,基金支出账户的基金来源每年度须经市财政批准后从财政基金专户划拨。此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均应书面向市政府报告基金的收支及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