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建设新农村不是建“脸面光”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0: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成彪

  福建漳州市西坑村过去是福建省闻名遐迩的模范“小康村”,“家家住别墅、人人盖新楼”的山乡新景曾引得众口称赞,但是由于举债修建别墅的村民无力归还贷款,漳州市平和县坂仔镇农村信用社主任赖文标对记者说:“西坑村43户村民建别墅的80多万元贷款9年了,本息一分未还,现在只能去法院起诉他们了。”

  信用社起诉举债建别墅的村民,对西坑村百姓来说是不幸的,因为他们免不了还贷付息的败诉命运;但对现下如火如荼的新农村建设却是有益的,因为“西坑事件”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了我们以警示———

  第一,新农村不是“脸面光”的形象工程,而是“内实惠”的民心工程。西坑村创建“小康村”时,该村的年人均收入只有7000多元,很多家庭盖别墅有困难。但当地政府为了率先实现小康,通过行政手段强行建起了别墅群,据此被成功评为闻名遐迩的模范“小康村”,但根本不能反映村民真实的收入及生活状况。由此可见,模范“小康村”的评定偏重于外在形象,忽略了内在实情。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小康社会初期,某些地方存在的假、大、空毛病必须得到根除,否则农民不可能从中收获任何得益,这项浩大的工程也不可能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值得警惕的是,现在已有人从个别农民的轿车、所谓的幸福指数等表面现象解读出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喜人元素”了。

  第二,新农村建设要更新“官”念,变张扬权力为倾心服务。在建别墅群时,西坑村很多农民不愿意建别墅,不愿意舍近求远住到集中区。可当地干部们挨家挨户动员,不说通不走。政府甚至把村民的旧房拆了,强迫建造新房,而且还统一样式,帮村民贷款。结果模范“小康村”创建出来了,沉重的债务却压在村民头上,有的村民为了孩子读书常常还得租房住。新农村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官员端正政绩观念,转变自身角色,变行政指挥为指导服务,尊重老百姓的自主权。必须引起重视的是,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不少地方干部坐着小车下乡指手画脚,规划“中心村”,强制搞什么产业结构调整的情况并不鲜见。

  第三,新农村建设要尊重规章制度,少搞“特事特办”。如今的西坑村民对当地信用社又气又恨,当时他们没钱建别墅,可信用社偏偏听从官员的指令“奉命放贷”,为他们拔高建造别墅创造了可能,事实上他们并没有还贷的能力,以至于今天背上了越发沉重的债息。如果信用社按内部规章制度办事,抵制用虚假名义贷款的行为,不搞“奉命放贷”,村民没有今日沉重的债务,自己也不会陷入群体欠贷的泥淖之中。建设新农村要一项长期、实在的工程,各部门、各单位都应按政策法规办事,所谓超越政策法规的“特事特办”宜越少越好,免得再好心做错事。有必要关注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某些地方政府已要求部门、单位为农业、农村、农民办事尽可能提供方便,打造“绿色通道”等等。

  要积极、全面、扎实地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落到实处,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以“西坑事件”等小康社会建设中暴露的问题为鉴,无疑是极为必要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