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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农民工视为合肥新市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0:56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把农民工视为合肥新市民

  农民工是城市发展中宝贵的人力资源,农民工进城不仅为城市提供了劳动力资源,作为一个消费群体,也使城市消费市场的规模和需求不断扩展,进而推动生产,成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一方面,对合肥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一方面,收入低、保障差、子女就学难,两方面的反差使得农民工倍受社会各方关注,昨日,在合肥市政协十一届四次

会议的大会发言中,政协委员呼吁“把农民工视为我们的新市民”。

  目前,合肥市农民工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农民工在合肥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尤其在工业生产、建筑劳务、传统三产等领域里表现得比较明显。调查显示,农民工在建筑行业中占90%%以上,在传统三产服务业中占85%%以上,在工业企业中也占有很大的比重。

  收入低、社保差、子女入学难

  农民工进城面临三大困难

  据调查,合肥市农民工月收入平均在500~600元左右,部分企业八小时工作制难以执行,农民工劳动报酬较一般城市职工相比普遍偏低,从事的大都是劳动强度大、环境恶劣的工作。而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尚未能得到彻底解决,时清时欠,农民工的工资不能保证及时兑现。由于收入普遍偏低,为了降低支出,农民工大都集体住在店铺或工地上,管理上的疏漏又容易造成安全生产和治安等方面的隐患。

  目前,农民工社会保障严重滞后,由于受户籍、身份及诸多历史原因的影响,农民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子女教育等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普遍存在着老无所养、老无所依的现象,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成为城市化进程中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

  在合肥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较为困难,特别是无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还存在一定的阻碍,昂贵的借读费、赞助费,也使不少农民工子女“望学兴叹”。即使已在市区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因存在地域歧视,心理发育状况不良,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建立农民工工会、建廉租房、指定专门服务机构

  三种措施善待“新市民”

  如何善待农民工,委员发言中建议政府要指定或设立专门的新市民服务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公民居住在哪里,当地政府就必须对他们服务。

  合肥要制定保障新市民权益的政策法规,完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处罚规章,加大对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追究和对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按属地原则,建立农民工进城务工档案,对在市区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有相对固定工作单位,居有定所,可以享受市区非农户口有关待遇和权益。目前,一些地方已经有了农民工工会组织,合肥也应该在农民工中建立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障方面,发言建议制定农民工社会保障法规,探索建立农民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体系。

  对于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发言表示新市民子女的义务教育不同于一般的教育形式,它具有更强烈的纯公共产品的性质,应该主要由公共财政给予支持。一些城市一些企业已经在农民工宿舍和“探亲”房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合肥市应该借鉴外地做法和经验,结合城区改造,在一定区域内由政府筹资建立廉租房和新市民集体公寓,通过政府补贴降低新市民买房和租房成本。(实习生王玲记者吴水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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