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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出台时间尚不明确 修改稿仍在研究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1:0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5日电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就《邮政法》修改问题,8家上海民营快递的老总昨日与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的相关司处的负责人座谈、沟通,下午前往全国人大财经委反映情况。在听取意见后,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调查研究,继续完善,但各方都没有透露《邮政法》最终出台的时间。

  人大财经委法案处的相关负责人在听取民营快递代表的意见后表示,由于修改稿还

有很多程序要走,现在不要太着急,目前还没有收到法制办上报的修改稿,如果修改稿到后,该处将负责把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多多考虑市场的问题。而此前关于此稿将于4月上报全国人大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说法并不准确。

  国务院法制办张要波处长说,《邮政法》修改稿(第七稿)还正在法制办研究中,民营快递反映的问题很明确,下一步会将这些意见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展开研究,但现在无法对研究后的结果给出更明确的说法,《邮政法》最终出台还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审议。

  商务部政策研究室吴国华处长认为,修改稿中没有明确制订此法的目的、遵守的原则以及政企如何分开等内容,而且修改稿中的"普遍服务"与"竞争性服务"概念不好界定,容易造成混乱;如果能像电信改革一样,分成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就会进一步明确。

  吴国华表示,民营快递企业反映的情况有合理的地方,也有一些偏激的东西,而民营快递也没有独立的协会,与法制办沟通较少,自己也有责任,而邮政方面在沟通上比较畅通。目前此修改稿已经送到了国务院法制办,他们将会做法制办的工作,法制办现在也在听取各方的意见,下一步也会到上海调研,订稿之前是可以改动的,就算在人大审议过程中还可以修改,只是修改的多与少的问题。

  报道介绍,作为部门规章的《邮政法》修改稿起草组由邮政系统的官员和专家组成,《邮政法》修改稿草案出台后将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和讨论,进一步修改完成后,再上报国务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审议通过并实施。(喻春来、索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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