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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将全面推行在互联网上公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执行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1:39 黑龙江日报

  守春 本报记者 史志强

  今年哈尔滨市法院执行系统将大力推行在互联网上公示未按期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震慑制约赖账人,破解执行难案件。网上公示重击赖账人“软肋”互联网上的公示,直击抵制、逃避执行的涉案人员的信用“软肋”。一起执行难案件借助这种执行措施得到解决。

  2003年初,我省某局就本单位的工程向社会招标,深圳一设计装饰工程公司中标,某局将125万元预付款付给对方,之后装饰公司称利润低而违约,并拒绝偿还预付款。我省某局起诉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胜诉,装饰公司方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做出了维持一审判决,装饰公司方败诉。省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后,此案的被执行人仍不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哈市法院执行一庭接到案件后,多次做工作,但开办在深圳市的装饰公司仍不返还预付款,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以邮寄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通知到期后,被执行人依然抵赖。

  执行人员在互联网上发现了装饰公司在网上的广告宣传页,按照网上留存的电话号码立即同被执行人法定代表通电话,告知其不主动履行义务将对其进行上网公示,同时将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主要以网页广告宣传招揽生意,该方请求法院不要把公示内容上网公示,并表示,只要不把公示内容添加到网站上,马上履行全部义务。近期被执行人将133万元汇票汇至哈市执行部门。

  这种网上公示执行办法实行以来,今年1月统计显示,哈市两级法院执行案件执结率比去年同期上升3.7%,对那些已被网上公示的执行案件当事人能够主动履行义务的,及时网上销号。

  破解执行难还需社会合力

  据了解,目前执行难状况十分严峻。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对记者介绍,当前执行难题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执行人员不作为问题一直较为突出,以及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被执行人恶意逃债等因素,使一些案件的执行线索难查,有时查找到了,也被人为切断,造成案件久久难以执结。主要表现在:一是被执行人守法意识不强。如有的被执行人接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便躲藏起来,法定的履行通知成了被执行人的逃跑通知。这类情况占难以执行案件的30%。二是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有的在诉讼阶段就开始转移,等裁决下来之日已“人去楼空”,法律文书成为法律白条,是执行不能,此类案件占难以执行案件50%左右。三是协助执行人难求。有些部门和单位为了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不愿意协助法院执行,主要是银行和房产及一些机关职能部门造成案件线索难以进一步查清。此类难以执行案件大约占10%%。此外个别执行人员不作为,有的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却分文未执,酿成执行难。

  执行措施没有及时跟上,错过执行战机是执行工作的弊端。针对这种状况,哈市法院执行系统利用互联网上的哈尔滨市法院网公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再根据情况采取悬赏举报执行、审计执行,限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高消费执行办法,及打击拒执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的财产犯罪,追究犯罪人员责任等措施,使被执行人为了自身利益和他人利益而主动履行债务,网上公示也便于人们掌握相对人资信、诚信状况,对经济活动做出决策,规避经济陷阱与合同欺诈。

  然而,网上公示赖账者,还需金融、工商、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共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控制被执行人的贷款发放,土地划拨,工程承揽,成立新公司或公司分立合并的批准,贸易经营,以及出境,只有这样才能让恶意抵赖法律的被执行者的日子不好过,感受到法治社会的威慑,尽快承担法律义务。为实现合力,哈市法院与金融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据悉,最高人民法院也于近期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发出相关软件,建成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将全国各级法院执行局执行案件在网上公示,形成执行威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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