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原则 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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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3:01 兰州晨报 |
“城中村”改造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城关区政府提出“六大原则”,将该工程办成惠民工程和德政工程。 “六大原则”分别是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原则。坚持以保护农民利益作为“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除着力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培训与就业外,还要推进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城市对接。 要提高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征地、拆迁应补给农民的费用要如数交给农民,并建立相应监督机制。村民私宅拆迁补偿等重大问题不能搞“一刀切”,应采取“一村一案”方式加以解决。 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在改造过程中,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组织管理上,村集体是改造工作的主体。采取自我改造还是联合开发改造,或是进行土地储备,应由各村集体来决定;是原地改造还是异地建设,是整体改造还是部分改造,也由各村视情况而定;除市区政府财力支持外,主要的改造资金还要由各“城中村”设法通过多种渠道筹措。 以土地换保障原则。“城中村”改造工作不仅要解决农民居住问题,还要解决农民吃饭问题,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要给予高度关注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政府将在“城中村”农民就业与再就业方面提供援助,并着力解决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 规划先行原则。“城中村”改造必须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职能区分原则进行,并按特点分类,实行“一村一策”的功能规划。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城中村”改造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属村上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指导,以制度为保障。 循序渐进原则。“城中村”改造要坚持循序渐进,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抓紧编制各村专项改造规划,力争成熟一个及早报批建设一个。 本报记者靳国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