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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复燃炸伤右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3:01 兰州晨报

  家属要找生产销售者“算账”

  烟花复燃炸伤右眼

  本报讯(记者唐学仁韩学谋)2月12日,一枚已经燃放过的烟花遇火后再次冒花,将临洮县中铺镇上铺村48岁的村民马培莲的右眼炸伤。

  事发后,马培莲的家人立即租车将她送到兰大二院眼科治疗,并缴纳了4000元的押金。

  2月14日上午,马培莲被送进手术室。

  据马培莲的丈夫杨发江说,由于没有在手术中途补缴5000元的押金,大夫停止了对妻子的眼球摘除手术,要等他们补缴手术费后再做摘除手术。杨发江觉得,已经燃放过的烟花遇火后重新冒花,说明烟花的质量有问题。杨发江说,等妻子的手术完毕后,他将向生产烟花的厂家和销售劣质烟花的经营部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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