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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有多少娱乐场所需要关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4:34 国际在线

  作者:王炯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2月13日各大网站纷纷报道的一条消息。引人注目的是,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条例还规定了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

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公众需要健康的娱乐活动。可是目前的娱乐场所几乎成了庸俗文化的代名词,这是许多地方文化娱乐行业遭遇的普遍尴尬。以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为立法目的的这一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也算用心良苦。人们心知肚明的是,娱乐场所之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侵蚀社会健康的毒菌并得以生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有些国家机关、有些公职人员甚至是相关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就是其中的老板或幕后老板。这些人有职位优势,有“保护伞”和“隔热层”,因而其生意经中的庸俗性特别耐生存,进而影响到整个娱乐业不良状况的治理质量。

  全国到底有多少家机关单位和公职人员直接或间接开办的娱乐场所,笔者无法统计判断,但是却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一旦实施,如果仅上述这条规定得以有效执行,必有一批甚至可能是一大批娱乐场所关门或者易主。3月1日即将来临,那么,3月1日以后会是一种怎样的情形,那些身为公职人员的娱乐业“老板”、“老总”或是娱乐业的参股合伙者是何打算,作何安排,是犹豫徘徊等待观望还是迅速回到国家法规的规范中来?有关执法部门在条例公布后,是否已经启动执法预备,摸底调研运筹法规实施后依法行政、依法规范的方略?

  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不得办娱乐场所,立法机关将此写入娱乐场所规范之中,实属剑有所指。其实对于该条例的执行效果,公众最注目的也可能正是这一个令条会如何变成现实,可以说,3月1日后有没有、有多少娱乐场所关门或易主很能够说明该条例的执行质量。当然我们不能指望一个法令的实施在一夜之间改变现实的状况,但是如果这个条例的落实需要太长的时间也会疲软了立法的硬度。期待媒体能对此予以后续关注。

  来源:国际在线/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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