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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莲蓬头 顿时被电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4:43 新民晚报

  编辑同志:

  我是管弄路61弄29号居民。1月15日下午,我进浴室洗澡,刚拿起莲蓬头,手上一阵麻辣辣的,吓得我扔掉莲蓬头,一屁股坐在浴缸里,等回过神来,才意识到触电了。我向物业公司反映,他们派来两位电工检查后发现,是同一楼面有户居民偷电。这户邻居偷电引起电线漏电,导致我触电。我和老伴已年近九旬,与小辈分开居住,如果再触电该怎么办?现

在我们整天提心吊胆,吓得不敢洗澡。读者颜庆瑜

  【调查附记】

  日前,记者来到坐落在石泉路的中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据公司领导说,当天值班的电工接到反映后,马上联系沪北供电公司同志一起赶到现场,他们将整个楼面断电后,发现有一户居民家灯还亮着,装在走廊上的电表却未转动。电工师傅当场向这户居民说明:窃电不仅违法,还会殃及邻居安全,必须立即停止这种行为。后来市北供电公司反窃电组上门核查时,该户居民已经中止了窃电行为。

  据了解,在中山物业公司管理的地区中,窃电现象较多。去年夏季以来,居民向物业公司反映自来水管、水龙头、沐浴器带电,并报告触电共20多起。物业公司配合供电部门多次上门检查,查实了部分窃电行为,讲清利害关系,使一些居民中止了窃电行为。然而相当一部分居民不听劝阻,继续窃电,有的将地线当零线接用,导致漏电殃及邻居。作为物业管理部门,目前只能配合供电部门工作。中山物业公司建议,供电部门定期检查供电设备,以防止窃电后漏电引起的伤亡事故;发现窃电行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对窃电者采取措施。

  本报记者薛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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