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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惠民病房 让低保患者住得起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4:5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须划出一定比例病房提供优惠

  本报讯(记者 林小红 实习生 郑卫红)我市近期要建立针对低保和特困人群的惠民病房。卫生局正在制定指导意见和方案,二级以上医院必须拿出一定比例的病床或病房,为这些弱势群体提供优惠服务。

  这是记者今天上午从市卫生局了解到的。

  据介绍,我市将在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强制性划出一定比例的病床或病房,以优惠价格,为低保和特困人群提供挂号、检查、住院、会诊等服务。这是卫生局和市红会自2004年推出惠民门诊后,对惠民医疗服务的延伸举措。惠民门诊和惠民病房都是救助性质的。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能会建立一两家惠民医院。

  惠民门诊是卫生局和红会针对特困低保人群在2004年推出的定点医疗机构,首批8家,现共38家,已覆盖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救助对象可以持惠民卡,到这些定点机构接受普通常见病的诊疗,一年可享受10次、每次30元的诊疗,超出限额要自己支付一部分。2005年,惠民门诊共有829人次的门诊量,提供了2.31万元的医疗救助。

  建立惠民病房的目的,是为了让低保患者能住得起院,给他们优惠的医疗比例正在测算中。卫生局表示,这是救助性质的医疗服务,不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惟一举措。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需要整套计划和建立完善的机制。

  据了解,我市去年在全省“零”增长的政策下,首次实现医疗费用负增长,每门诊人次医疗费的增长是-1.15%,每位住院病人的住院费用增长是-4.95%,而我市自2000年至2004年,这两个指标的增长都在10%以上。我市今年将继续在“零”增长范围内控制医疗费用。(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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