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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积极干预气价狂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5:04 南方新闻网

  政府应积极干预气价狂涨

  政协委员余平发认为要提高气价透明度,加大对市场和企业的监管

  气价变化影响千家万户,去年底今年初大幅上涨的液化气价就牵动了不少政协委员的心。余平发、叶清等委员提出,在气价频繁变动又居高不下时,物价、工商等部门应采取

措施积极进行干预,提高气价的透明度,建立气价一周一报制,同时对市场和液化气经营企业加大监督,严打哄抬气价行为。

  针对气价这一热门话题,本报专访了政协委员余平发先生。

  记者(以下简称“记”):自2月下旬起,气价就已经开始下降了,您为什么还要提交提案要求政府平抑气价呢?

  余平发(以下简称“余”):虽然现在气价下降了,但谁也不能保证它不会再上涨。液化气作为一种生活必需品,几乎每个家庭都要用到,但去年以来一度狂涨的气价却让普通家庭难以接受,而且价格变动也是非常快的,有时一个星期就能涨好几块钱。15公斤的液化气曾卖到100多块一瓶,这是许多中等收入家庭都难以承受的,更不用说是低收入家庭及低保户了,有不少人家甚至重新烧起了蜂窝煤。

  记:气价急剧上涨可能引发哪些社会后果?

  余:液化气价消费持续大幅增长,就可能加剧人们对生活质量下降的怨言,将直接影响大众百姓的生活满意度,还会加剧广泛的、本已日益拉大的贫富差距,更影响了他们的社会态度和信心。

  前段时间中山气价飙升,主要是因为国际原油价格上涨的缘故。但是在目前我们的气价市场不够透明、市场竞争也不是很充分的情况下,老百姓可能就会想,会不会有些经营者借机抬高气价,或者会不会出现气荒?如果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向公众进行解释,或者没有采取一些有效措施进行干预,任由气价上涨,就可能会产生一些不良的社会后果,甚至引发恐慌。

  记:在平抑气价方面您有些什么建议呢?

  余:对于物价部门来说,液化气价格持续高涨时,他们要制订先行调控方案,进行价格干预,每周内两次液化气价格专项监测是必需的,每周上报一次价格信息,并及时向公众发布经营企业的零售价格和最新购进价格,同时还应对液化气价格实行临时差率控制,进销差率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不另加其他杂费。具体计算公式为:销售价格或零售价格=进价×(1+进销差率),而零售价格不能超过进价的一定范围。执行这样的进销差率控制,就是要保证气价不乱涨。

  另外,物价部门还要会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液化气市场进行检查,严打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短斤缺两、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而对于弱势群体,政府要考虑进行适当的补贴,来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相关链接

  困难家庭月补贴20元

  为减轻低收入群体经济负担,从今年1月下旬起,市政府批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城乡居民低保户、烈属、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的常住人员家庭给予燃气价格补贴。当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超过90元/瓶时,每户每月可享受20元的补助。该补贴方案先试行一个月。

  另外,中山石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从2005年12月16日起,承诺当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价格超过90元/瓶时,对上述人群按月购买1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给予7元/瓶的优惠,目前优惠措施仍在执行。

  本版统筹本报记者查九星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邱锐泉朱丰俊项华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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