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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限污”新规施行,“限小”实已破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22:48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2月15日电(记者高路)上海15日起正式对小汽车实施“限污”政策,这一新规的推行,意味着上海已在实质上同步解除“限小”。

  从15日上午起,在上海内环线高架各上匝道口上方,此前限制1.2升以下排量车辆在高峰时段上高架的标志已被拆除或用蓝漆覆盖。取而代之的是意为“高峰时段无环保标志车辆禁驶高架”的绿色标牌。交警部门当日表示,污染车禁行和小排量车放开的标志更换,

至14日夜间已经全部完成。

  两类限行标志的更换,意味着上海此前对小排量汽车的限令,实质上已被“限污”新政所更替。 从15日起,上海高峰时段禁驶高架的车辆将有4种,包括外地牌照车辆、空驶的出租车、实习车和无环保标志的车辆,而其中的第4种则取代了1.2升以下排量车辆,被列入限行范围。

  1月20日以来,被简称为“绿标”的“机动车辆环保标志”,作为“限污”施行之日起唯一的车辆“通行证”,开始在上海逐步发放。截至2月14日,上海已有约43万辆车申领了环保标志,占可直接申领车辆总数的75.6%。

  去年以来,在各地呼唤打破“限小”坚冰的背景声中,上海“车政”力推“限污不限小”路线,被认为颇具深意。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有望成为上海改“限小排量车”为“限高污染车”的前兆。

  今年1月4日,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出《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在3月底以前,取消所有对环保节能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此后,在备受各地关注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表示,“上海已经注意到国务院六部委的有关通知,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上海鼓励发展高性能、低污染、小排量汽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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