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公交公司原老总夫妻双双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0:09 东南快报

  本报讯昨日,厦门市公交总公司原总经理邱小只和妻子张月菊,被厦门市中级法院一审分别判刑14年和7年。

  两人的罪名是受贿罪。邱小只59岁,原系市公交总公司总经理兼市公交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市公共交通场站有限公司董事长。

  经查,邱小只和其34岁的妻子张月菊,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合计90.55万元,均是邱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张收受的广告公司的“好处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