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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务员购买力不是公车改革的必要前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0:27 华夏时报

  ⊙赵志疆

  清华大学廉政建设研究所任建明教授近日指出,“公车使用实质上是一种职务消费”。任建明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公车滥用现象,就要对公车进行货币化改革。在最大限度地取消公车的同时,政府也要相应地改革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在今后步入“汽车时代”后,中国应该让绝大多数公务员买得起私车。

  任教授此番话很容易给人造成这样的印象:因为中国的很多公务员还买不起私车,所以他们才会滥用公车,所以要让他们都能够买得起私车。早在公车改革之初,类似的“高薪养廉”观点就屡屡被人提及,与任教授的境遇相仿,这些论调也都遭致了不少抨击。

  实事求是地说,如果“高薪”确实能够“养廉”,对公务员这样一个特殊职业予以特殊的薪酬,应该是可以被理解和接纳的。但是“高薪养廉”这个命题一直饱受争议的原因就在于,相当一部分人都在谨慎地怀疑,“高薪”是否真能“养廉”?

  托马斯·杰斐逊曾经说过:“在权力问题上,不要侈谈对人的信任,而是要用宪法的锁链来约束他们不做坏事。”公车滥用的实质是公务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这不仅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权力寻租,更是一种变相的腐败行为。要想彻底根除这种行为,需要的是各界的监督以及制度的严惩;需要的是用法律的锁链锁住那些肆无忌惮的车轮,而不是人手一部私车来冲抵对公车所造成的压力。如果没有了这些必要的前提,可以断言,即使所有的公务员都能买得起私车,依然难免会有人身不由己地去打公车的主意。

  防止公车私用是公车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货币化改革只是为了补贴公务人员的职务消费,与公务员是否买得起私车并无必然联系。如果硬要把提高公务员工资作为货币化改革的一种“配套设施”,难免会让人怀疑,这样的改革是不是又在为公务员变相谋取着福利。不滥用公车谋一己之私,这是公务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一种最基本的要求,。

  公务员购买私车不是问题,问题是购车款不应该来源于不滥用公车的奖励;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也不是问题,问题是这样的工资改革不应该脱离当前的整个社会大环境。如果真的到了“汽车时代”,我想问的是,能够买得起私车的普通老百姓究竟能有几人?如果纵横驰骋的都是公务人员的私车,这恐怕是比公车滥用本身更加容易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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