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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起榕中小学“罚”闯红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1:03 东南快报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教育局获悉,本学期福州将在全市中小学推广“交通安全记分卡”制。记分卡不但与学生的思想品德或政治课成绩挂钩,还将作为学生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今年初,仓山交巡警大队与仓山区教育局联合,在全区实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记分卡制度。记分卡实行一人一卡,学生随身携带。学生在日常走路、骑车、乘车等交通活动中

出现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线等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一经发现,即在卡上记录其交通违法的日期、地点、行为。

  学校每月将学生的交通安全记分卡进行登记,记录其是否违反交通法规。

  凡学生发生一次交通违法行为,由校方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凡学生发生二次交通违法行为,则本学期综合素质评定不能评优;

  凡学生发生三次或三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则本学期综合素质评定不能评优,并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资格。

  市教育界的有关人士评点说,交通安全记分卡紧紧抓住学生荣誉感强的心理特点,促使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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