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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蓝线”杜绝填河造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1:04 东南快报

  本报讯以往,乱填河造地、填湖造地现象在福州并不少见。今后,问题将得到解决。昨日,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由建设部公布的《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将从下月施行。

  该《办法》旨在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等。

  据介绍,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办法》规定,在各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当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划定城市蓝线,并明确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的要求。

  《办法》指出,在城市蓝线范围内,严禁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禁止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及其他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在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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