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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列入政府责任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2:14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黄勇)爆竹声声喜庆,但绝不能引发伤亡悲剧。记者昨天从江苏省安监局获悉,江苏今年将对烟花爆竹安全进行专项整治,防止私产、私销蔓延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并要求各市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列入县(市、区)签订的政府责任状中。

  江苏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省将对所有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严格管理,严肃查处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烟花爆竹的行为;对现有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生产经营单位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实施工厂化改造,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达标等。今年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江苏还将组织发放国家总局统一印制的销售许可证,各地所发临时销售许可证随之废止。省安监部门要求各市将打击“四私”列入与县(市、区)政府签订的责任状中,对于打击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16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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