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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丰花园房顶漏振修补遇“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2:15 江南时报

  2005年购买的明丰花园一套现房在装修期间,竟然发现房顶出现大面积的漏振现象,历时两个多月,该楼盘的开发商也没给合理解决。昨天,市民茆先生向本报反映了这一情况。

  茆先生称,2005年8月,一位熟人向他推荐了一套吴江明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明丰花园现房。茆先生对房子的户型等各方面情况还挺满意,没考虑多久就将它买了下来。

  不料,2005年12月,茆先生装修新房时竟然发现餐厅房顶有大面积漏振现象,房顶钢筋严重外露,面积已达0.6平方米。事后他又从专家口中得知,房顶的水泥是事后糊上去的,并非一次性到位,也就是说,漏振部分早在茆先生买房以前就被“动过手脚”。茆先生当即与开发商取得联系,一负责人口头承诺完全可以修好,至于整修工作的期限,开发商也没给个准数。

  今年1月份,茆先生要求签订整修赔偿的书面协议,却遭到了对方拒绝。茆先生无奈地说,房屋质量势必会对安全造成影响,对方虽然愿意整修,并补偿维修费用的50%,却不肯下明确的修理承诺书,作为业主,一旦今后再次出现问题,书面承诺是维权的最好办法。现在两个月时间过去了,开发商还是不肯给个明确说法,装修进度只能被迫一拖再拖。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吴江明乐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的茹小姐说,在接到茆先生的投诉以后,就委派了工程部的负责人实地察看,房子确实存在混凝土漏振现象,但并非业主所描绘得那样严重。当时他们曾向业主提出多个协商方案,均没有达成。茹小姐表示,针对这起事件公司还在受理当中,如果业主同意,他们将会按照合同的规定请专业人士进行维修,并按维修费的50%予以赔偿,同时会向业主作出“维修后不影响结构、不影响使用、不影响安全”的书面承诺。

  苏州市房管局市场部的李科长表示,通常情况应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书签定的合同执行,如有特殊情况,买卖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业主如对房屋安全问题产生质疑,可向房屋安检处提出鉴定申请。

  应慧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16日第三十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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