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法院全国“露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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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2:15 江南时报 |
本报讯(通讯员晓娟苏军健民)连云港市新浦区法院应邀参加了日前在广州召开的全国法院第五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并与上海长宁区法院、北京丰台区法院一起作为仅有的3家基层法院与会并作了交流发言,这是该院继去年5月30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的“2004年度法院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表彰大会”上荣膺首批“全国青年文明号”之后在少年审判工作上取得的又一次新突破。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向大会致贺信,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对大会作出批示,沈德咏副院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该院介绍了近年来开展的少年审判工作情况。一是对失足未成年人,健全制度抓好帮教工作。制定办案规则,对案件调查、教育、监管、帮教等进一步规范。建立、完善社会调查报告等制度,并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界、了解社情民意、更具耐心等优势对失足少年进行帮教,形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帮教网络。二是对保护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注重保护抓好维权工作。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将多年来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形成的回访制度移植到保护案件中,注意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情况进行调查,建立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同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其次,依法开展调解工作。近年来审结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案件,85%以上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相关的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刑附民案件则保持了100%的民事调解率和到位率。三是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建立权益保障机制。将涉案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列为工作对象,调查分析其思想状况及受损害程度,必要时邀请心理咨询专家,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工作,及时矫正不良苗头,防止逆转趋向,助其早日摆脱阴影,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此外,前移关口,有效开展犯罪预防,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16日第三十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