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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剩余公房将收归国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2:17 东南快报

  本报讯今年6月底,福州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剩余公有住房,包括单位拥有全部产权和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闲置住房等,应全部完成公有住房移交接收工作,作为国有房产统一管理。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对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闲置房,房改腾退房和直管公房清退房等将被纳入今年的廉租房供应体系,扩大廉租房的供应

量。

  6月底前完成“收管”

  “关闭破产、改制、撤销企事业单位的房产应分类接收处理”,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主任程荣鹏告诉记者,对未移交的房产应先清产核资后再移交接收。

  在今年6月底前,福州市将全面完成福州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剩余公有住房,包括单位拥有全部产权和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闲置住房(含统建房、拆迁改造房、购置房)、腾空旧住房、出租的公有住房等的清查、统计、汇总、接收管理工作,移交接收为国有房产统一管理经营。

  对实施改革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和房改腾退房的基础管理和建账管理,接收的房产要逐一签订产权移交确认书,变更租赁合同,建档立册纳入规范管理体系。

  新接收的房产,包括拆迁补偿和追偿的房产,要依托经营有限公司实行租赁营业,或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委托各区房管部门营业。

  年内再建400廉租房

  今年,对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闲置房、房改腾退房和直管公房清退房等将被纳入廉租房的供应体系,扩大廉租房的供应量。昨日的会议上,程荣鹏表示今年仍将多渠道筹措房源,尽可能扩大廉租房的建设规模,解决福州弱势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据悉,今年要开工建设西园新苑、西园东一区经济适用房地块各配建200套廉租房项目,橘园洲工业区部分配套用房也要改造为廉租房,并按照廉租房的入住要求,做好配套设施建设,使得到安置的廉租户住得进、住得下。

  欠账者应及时“清债”

  由于历史问题,目前福州市仍有一些国有房产被单位或个人占有使用。会议指出,追偿追欠和拆迁补偿仍将是今年工作重点之一。

  据了解,相关部门除了要对被拆迁的直管公房做到面积、坐落、范围“三清楚”,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做好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外,还将积极主动地介入追偿工作,避免产生新的拖欠,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并将加大对各旧屋区改造、重点拖欠大户的追偿追欠力度,敦促欠账单位做出承诺,列出偿还时间表,制定出偿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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