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春季教育收费工作公开透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2:3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马利)石家庄市教育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石市春季教育收费工作公开、透明,抵制教育部门借开学之机乱收费。 ■补课收费要退还 据悉,寒假期间市教育局接到不少群众和学生举报,反映一些学校提前开学补课或
■收费之前先公示 通知要求,学校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自行决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要继续做好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工作,全面推行教育收费“阳光工程”,所有收费必须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做到先公示,后收费;没有公示的,一律不得收取。近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所属学校收费工作和校务公开、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要一律无条件清退给学生家长。 ■购买教辅不可强迫 严禁学校和教师组织购买或向学生推荐购买盗版教学用书或教学辅助用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中小学和教师不得违反规定强迫学生集体购买教学辅助用书(练习册、习题集、辅导书)。 学校代收的教材费用,要按实际支付费用据实及时结算,一次一结算,对违反规定不及时结算清退多收费用的,将按照乱收费查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 |